云南瑞阳通信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产品
      文化
      综合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wanquancc.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陕西西安: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 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来源:云南瑞阳通信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4-12 23:19:44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王雨昕 记者徐文智)1月29日上午M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等4人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陕西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刘某等4人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进行开庭审理。西安销售刑事

    经审理查明,假冒2020年1月,伪劣被告人何某华、口罩廖某通过微信群从代某某(已判决)处购得大量假冒伪劣“3M”口罩,人被伺机对外兜售。追究责任其中M被告人廖某购得口罩3万余只,陕西全部销售给冯某(另案处理),西安销售刑事销售金额24.54万元,假冒非法获利2.54万元。伪劣被告人刘某从冯某处购得口罩2.3万只,口罩再次加价出售,人被销售金额27.6万元,非法获利3.35万元。被告人何某华购得口罩2万只,全部销往宝鸡市,销售金额12.3万元,非法获利2.3万元。被告人胡某系代某某亲属,协助代某某卸货、收款,并联系买家将2.6万只口罩销往宝鸡市、商洛市等地,销售金额达23.8万元。经鉴定,涉案口罩系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不符合国家标准。2020年7月,4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后陆续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紧急关头,口罩是必需的防护物资。被告人刘某等4人利用公众急需购买口罩的迫切心理,为谋取非法利益,昧着良心发国难财,妄想利用疫情“一夜暴富”,明知涉案口罩系不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销售,被告的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抗疫形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4人的行为均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条、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各人不同的销售金额,依法应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廖某、胡某追究刑事责任,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刘某、何某华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合议庭经评议后,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廖某、胡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刘某、何某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万元;依法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47
    上一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守护未来”专项执法行动
    下一篇:湖南桂阳:强化商业秘密保护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章

    •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江西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 辽宁阜新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 北京石景山:“你点我检”进校园
    • 上海长宁对餐饮单位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 第一届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收官
    • 山东菏泽开展熟食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 广西上思:“百姓点检日”进市场
    • 杭州钱塘:开展小龙虾专项执法行动
    • 广西百色组织公职律师团进企业开展普法宣讲

    友情链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云南瑞阳通信有限公司   sitemap

    0.0841s , 12369.140625 kb